关于《兴化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适应社会发展,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根据《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意见的通知》(泰政办发〔202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2月13日,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有关意见。
电子邮箱:279663141@qq.com
联系电话:0523-83189110
信函地址: 兴化市昭阳街道昭阳路76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处)
附件:《兴化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3日??
发布时间:
2025-11-13
截止时间:
2025-12-13